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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两次扣我共99.8元是诈骗公司吗?

发布时间:2026-08-26 | 作者:吴亮律师 15555555523(微信同号)
针对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两次扣您共
99.8元的情况,可能存在以下法律风险点:
1. 证据链不完整的风险:若您无法提供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扣款无合法依据的证据(如无合同、无沟通记录),在维权时可能因证据不足无法证明公司存在侵权或欺诈行为,导致无法追回损失。例如,您仅能提供交易记录,但无法证明公司未告知扣款规则或未获得您的同意,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驳回您的诉求。
2. 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若您在发现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扣款后三年内未采取维权措施(如投诉、诉讼),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丧失胜诉权,即使公司确实存在欺诈行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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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两次扣您共
99.8元是否属于诈骗公司的问题,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两次扣您共
99.8元是否为诈骗公司,需先核实扣款是否有合法依据。

1. 若存在双方签订的合同或服务协议,且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扣款事项(如会员费、服务费等),同时公司在扣款前已明确告知您扣款规则,则该扣款可能属于合同约定的合法行为,公司不属于诈骗。
2. 若不存在任何合同或协议,或协议中未约定该扣款事项,且公司在扣款前未告知您扣款原因或未获得您的明确同意,则该扣款可能涉嫌侵权,若公司以虚假理由诱导您消费后扣款,则可能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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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两次扣您共
99.8元是否构成诈骗的直接回复,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1999年版本)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若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在与您订立合同或提供服务时,故意隐瞒扣款事实或虚构服务内容诱导您支付,导致您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被扣款,则该行为可能构成欺诈。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若公司未明确告知您扣款的真实原因和依据,侵犯了您的知情权,结合扣款行为,可能涉嫌诈骗。综上,若公司无合法依据且存在欺诈行为,则属于诈骗;若有合法合同依据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则不属于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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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两次扣您共
99.8元的情况,以下是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
1. 忽视证据收集:未及时保存交易记录、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导致后续维权时无法证明广西智联视界科技公司的扣款行为无合法依据,增加维权难度。
2. 与公司发生过激冲突:在与公司客服沟通时情绪激动,甚至进行辱骂或威胁,不仅不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因不当言行导致自身处于不利地位。
3. 拖延维权时间:未在发现扣款后及时与公司沟通或投诉,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而丧失胜诉权,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损失。

若您已出现上述错误操作或不确定如何正确维权,建议及时向律师咨询,避免权益进一步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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